关于启用酒钢集团全信创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功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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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13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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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要求,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酒钢集团全信创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电子保函功能已完成开发测试,具备上线条件。现将正式启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及范围
(一)启用时间:自2026年7月15日00:00起正式上线,所有交易项目均可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现金投标保证金及纸质保函。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平台所有需缴纳保证金的交易项目,仅提供交易担保服务,不涵盖其他类型担保。
(三)法律效力:由合规持牌融资担保机构签发,符合国家电子招投标标准,依据《电子签名法》合法有效,与现金保证金、纸质保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服务优势
(一)降本减负。以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缴存,无需大额资金冻结,缓解资金占用压力,降低投标成本。
(二)高效便捷。全程在线申请、审核、出函,保函自动同步交易平台,线上闭环办理,大幅压缩办理时长。
(三)安全合规。严格遵循国家及甘肃省招投标担保管理规定,数据全程加密、留痕可溯,业务合法合规、交易安全。
三、办理流程
(一)登录注册。访问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进入电子保函平台(https://eps.jiugangbid.com);首次登录需在用户中心完善企业信息并上传证照。
(二)在线申请。两种渠道任选:1.在电子保函平台选定对应标段发起申请;2.在项目保证金缴纳环节直接勾选“电子投标保函”办理。
(三)审核出函。服务运营机构及担保机构线上完成审核核验,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投标保函并实时同步至交易平台。
(四)自动核验。项目开启后,交易平台自动获取解密保函明文,智能校验、自动留档。
(五)后续服务。出函后可在线办理开票、退保等业务。
(六)理赔机制。项目结束无违约的,保函自动失效;存在违约的,按规则及协议约定执行理赔。
四、收费及退费规则
电子投标保函服务费统一公示,无隐形收费、捆绑服务及附加费用。
(一)收费标准
1.保函金额0-10(含)万元:单笔500元;
2.保函金额10-80(含)万元:按保函金额0.5%计收。
(二)退费规则
仅未生效、未办结或项目终止的保函,可全额原路退还服务费;已生效或市场主体无正当理由主动退保的,不予退还。
五、工作要求
(一)交易发起方及代理机构。编制交易文件时,须明确电子投标保函的合法担保效力,将其列为交易保证金合规缴纳方式;不得设置限制、排斥条款,保障市场主体自主选择权。
(二)市场主体。
1.可自主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现金保证金或纸质保函任一担保方式,任何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使用电子投标保函。
2.须诚信合规申办,严格执行“一项目(标段)一保函”,禁止跨项目重复使用;保函生效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退保;严禁利用电子投标保函从事虚假投标、违规弃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规追偿、惩治。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场主体提前熟悉操作流程,及时办理并绑定移动CA或实体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投标。
(二)《酒钢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已上传至平台官网“帮助中心”,可自行下载查阅。
(三)业务咨询电话:13128706086、1880942339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08:30-18:30
特此通知。
附件:酒钢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酒钢集团交易中心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