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邦信防腐材料有限公司弃标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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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13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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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收到宏晟电热公司关于《酒钢集团宏晟电热公司铝电循环水管道阴极保护装置加装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中标人单位河南邦信防腐材料有限公司弃标的处理意见。河南邦信防腐材料有限公司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予签订合同。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招标人宏晟电热的利益。
按照招标人的处理意见,交易中心对河南邦信防腐材料有限公司作出以下惩罚决定: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将河南邦信防腐材料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8000元不予退还。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诚实信用原则,按照《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平台供应商和供应商库管理办法》,限制河南邦信防腐材料有限公司参与宏晟电热公司投标活动12个月。
如有异议,请与酒钢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713939。
特此通报
酒钢集团交易中心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