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平县驿豪商贸有限公司弃标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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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11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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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收到西部重工公司关于《酒钢集团西部重工公司8月份菱形网格板等采购》成交单位安平县驿豪商贸有限公司弃标的处理意见。安平县驿豪商贸有限公司成交后,以自身原因无法履约为由出具弃标函,主动放弃成交资格,弃标事实清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采购人西部重工公司的利益。
按照采购人的处理意见,交易中心对安平县驿豪商贸有限公司作出以下惩罚决定: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安平县驿豪商贸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16000元不予退还。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诚实信用原则,按照《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平台供应商和供应商库管理办法》,限制安平县驿豪商贸有限公司参与西部重工公司投标活动3个月。
如有异议,请与酒钢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713939。
特此通报
酒钢集团交易中心
2026年8月31日